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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黄山市交通运输局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3-12 18:13:31 访问人次:67

关于印发《黄山市交通运输局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黄山市交通运输局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1月10日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和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提升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水平,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决定对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诚信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交通出行、运输物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针对当前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热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注重依法依规、行刑并重,注重部门协同、统筹推进,注重健全机制、常态监管,集中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专项治理行动重点项目

(一)建立完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机制,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随意调整服务协议内容、侵害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运管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二)对符合挂牌督办条件的事项以及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且整改不力、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等问题,及时挂牌督办并约谈。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红黑名单”认定和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责任单位:市公路中心、市海事中心、市运管中心、市农村公路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局应急科、局行政审批科)

(三)加大联合治超力度,开展治超数据监测评价,推动解决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落实不到位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

三、时间步骤

(一)制定方案(11月10日—11月14日)

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集中治理(11月15日—11月30日)

各单位组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失信问题、安全生产、超限超载存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时,要强化日常巡查、驻站(点)检查、部门联合监管和信用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违法失信信息认定、归集、公示,加大集中治理的宣传,营造集中治理社会氛围,提升交通运输企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水平。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分析研究,总结有益经验,找准问题症结,汇总形成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评估报告。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评估报告请各单位11月25日前报市局行政审批科。

(三)巩固提升(12月1日—12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本部门本地区集中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深化拓展专项治理行动,着力建立健全专项治理长效机制。专项治理行动阶段性总结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报市局行政审批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要结合“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宣传好,把省市关于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安排宣传好,把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与成效宣传好,不断增强建设信用交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通过走进车、船、路、港、场、站,深入施工现场、执法一线、政务窗口,广泛刊播信用交通宣传标语、奖惩典型案例等公益广告,发放信用交通宣传册等,积极倡导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中诚实守信,积极营造“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单位要积极对接联系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统筹推进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细则,列出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根据《实施方案》把工作举措落到基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用归集。各单位要坚持信用信息“谁产生、谁认定、谁推送、谁负责”,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制度规定,结合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认定、发布、归集、共享和退出等工作,并推送至市信用平台。

联系人:伍积明;电话:2353410;邮箱:35876781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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