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闵行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闵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闵行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闵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8月23日印发
(共印70份)
闵行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019-2020年)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上海市政府《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沪府发〔2016〕81号)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闵行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目标任务,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以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公开、使用为主线,紧扣制度、数据、平台、应用、行业,构建体现符合国情、体现闵行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进一步提升闵行整体社会信用环境,发挥信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总体规划、制度设计、组织协调、示范引导作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2、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信用制度、标准、规范体系;强化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的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保障信用信息安全,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3、强化应用,联动奖惩。积极推广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充分利用;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4、重点突破,协同推进。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各委办局、街镇、园区等要高度重视,主动响应,加强协同,全力推进各项信用工作任务。
三、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
按照“信用管终身”的理念,紧紧围绕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建立事前信用审查和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1、开展事前信用审查,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核、政府采购、政策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等行政管理工作中,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创意产业扶持资金、科技小巨人培育等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中,逐步推广事前信用审查程序,研究建立“逢办必查”机制。按照全市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的统一部署,重点推动新闻出版、垃圾清运、特种行业、道路运输、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等领域实行告知承诺,建立申请人、被审批人诚信档案。在开展自主公示型信用承诺的基础上,拓展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等信用承诺类型,进一步规范信用承诺标准,优化承诺流程,拓展承诺应用场景,并加强对承诺事项的随机抽查,将虚假承诺或违背承诺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绿容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委、区卫健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
2、深化事中信用评估,加强信用分类监管。加大行业信用评价的支持力度,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药品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按照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的统一部署,重点推动天然气、房地产、旅游等领域的评价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全区各类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整合全区公共和市场信用信息,探索开展全区综合信用评价工作,形成以公共信用评价为主、市场信用评级为辅,且具有闵行特色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制定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并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市场局、区房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
3、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建立信用修复长效机制。全面梳理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和本市相关联合奖惩的政策文件,推动国家及市级相关联合奖惩措施在闵行落地,补充和完善全区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科技项目等领域为突破口,牵头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出台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明确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奖惩流程和退出程序,探索将信用信息查询应用、红黑名单等服务嵌入政务服务大厅。着力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的联合奖惩,集成联合奖惩典型案例。落实中央文明委相关文件精神,针对全区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全面开展相关领域的失信专项治理,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的格局。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配合完成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上海市信用门户网站中,涉及闵行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文明办、区科委、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市场局、区交通委、区税务局、莘庄海关、龙吴海关、区行政服务中心等)
4、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发挥信用建设的表率和导向作用。编制政务诚信“三清单”,准确记录各部门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情况,完善政务诚信记录、共享和公开机制,探索构建政务诚信监督考核机制。推动试点应用,在招商引资等领域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务失信行为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本区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执政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公务员局、区招商服务中心等)
四、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1、聚焦产城融合发展,推进产业信用管理机制试点,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聚焦“4+4”特色产业集群,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到产业整体规划中,进一步完善产业生态环境体系。加快虹桥商务区、紫竹高新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莘庄工业区、漕河泾科技绿洲、南滨江地区等重点板块发展,在产业结构调整、工业项目审批、低效工业用地处置、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等领域,试点建立产业信用管理机制,发挥信用信息的风险甄别、筛选和预警作用。鼓励工业企业引入信用服务方式,使用信用产品及服务,防范交易风险。(责任单位:区经委、区规划资源局、各园区等)
2、聚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信用管理体系,助力上海南部科创中心核心区建设。以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国家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等建设为抓手,逐步建立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科技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加强科技项目、科技园区、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科技成果管理等环节的信用应用,探索研究科技企业和科技人员的信用分类标准,以及科技创新全流程、全要素信用管理模式。围绕打造“创新创业在闵行”金融服务特色品牌,在紫竹高新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漕河泾科技绿洲、莘庄工业区等重点科创产业园区先行试点,整合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科技服务机构、担保机构、园区管委会等资源,在开展“创园贷”的基础上,探索构建科技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评价体系,创新适用于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信用产品和服务,力争形成解决科技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的“闵行方案”。完善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主体的信用信息核查,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分类管理,强化对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市场局、各园区等)
3、聚焦进博会溢出效应,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助力招商服务水平提升。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推动“大虹桥国际商贸带”建设,发挥虹桥商务区核心作用,在重点项目引入、优质企业落户、优秀人才引进等环节完善信用审查机制,不断提升招商服务水平。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争取对接上海市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进博会“6+365”平台,配合开展对全参展商、交易商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审查,推进进博会相关服务商信用信息的归集与采集,提升信用服务对进博会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招商服务中心、南虹桥管委会等)
五、大力推动信用便民惠企,营造“诚信闵行”良好氛围
1、创新守信激励产品和服务,实施信用便民惠企“信易+”工程。积极落实国家及本市信用便民惠企工作,大力推进“信易批”“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购”等“信易+”系统工程,为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贷款、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增强守信主体对信用价值的获得感。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劳动用工、旅游等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生服务供给质量,增进群众福祉。(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金融办、区人社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市场局、区医保局、区房管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等)
2、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和各类信用示范创建,提升社会公众对信用建设的感知度。借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契机,严格对标评价标准,倒查信用工作中的瓶颈与短板,细化各项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相关制度落实,不断提升全区整体诚信水平。持续推进“诚信示范街”“诚信市场”等创建活动,召开“诚信示范街”创建现场推进大会,力争实现全区14个街镇“诚信示范街”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发改委、区市场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等)
3、弘扬宣传诚信文化,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信用环境。持续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 “诚信兴商活动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平台,依托街镇社区、产业园区、学校等渠道,开展青少年、企业家、重点职业群体的诚信教育。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探索开展经营者准入前守法诚信教育。建立季度信用案例归集制度,挖掘并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和诚信事例。(责任单位:区新闻办、区教育局、区市场局、团区委、区工商联、各街镇、各园区等)
六、强化支撑保障,夯实信用建设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推进机制。建立闵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逐步建立集中统一、自上而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用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定期沟通、跟踪回访信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并解决信用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完善信用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将信用工作纳入对区级机关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绩效考核体系中,邀请区人大、区政协参与对信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委研究室、相关委办局、各街镇、各园区等)
2、加强信用建设顶层设计,推动各相关配套制度及标准建设。根据国家及本市对信用工作的最新要求,研究并制定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性文件,为加快推进全区信用建设提供配套制度。推动各领域、各部门相关配套措施出台,做好国家、本市有关法规的落地衔接,增强信用制度的协调性。(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相关委办局)
3、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提升区级平台信用服务能级。完成年度“三清单”的编制与落实,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继续推进存量代码转换工作。加大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对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做到“应归尽归”,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与各类市场信用信息融合,提升平台信息归集数量、质量和更新频率;完善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区级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力度,争取与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信用信息互通。按照国家及本市对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和本市各区公共信用子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观摩会评价标准,尽快启动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委、区门户网站管理中心、相关委办局)
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的扶持作用。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购买信用产品和服务、信用服务产业发展等扶持政策实施的力度,将重点的信用工作纳入区级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区级部门将信用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相关委办局)
上一条: 完善科技政策 健全创新机制